近日,河北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印发〈张家口市民营(非公有制)经济统计实施方案<试行>〉的通知》。这标志着张家口市民营(非公有制)经济统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展开。
方案就全市民营(非公有制)经济统计工作做了明确规定:一、民营经济统计实行条块结合,以块为主的统计原则;二、民营经济统计的对象是辖区内除国有、国有控股和集体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户;三、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在市、县区政府领导下,由统计局牵头,中小企业局、商务局、工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为组成单位,各单位明确一名局领导主管此项工作,并确定专业人员具体负责;四、每季度统计一次,并从第三季度起正式执行《民营(非公有制)经济统计报表制度》。 |